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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退换车的条件_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费用

tamoadmin 2024-06-11 人已围观

简介1.三包期内退换车需要折旧费吗2.买车汽车三包需要另外收费吗3.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

1.三包期内退换车需要折旧费吗

2.买车汽车三包需要另外收费吗

3.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

汽车三包退换车的条件_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费用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第二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修理时间:  (一)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二) 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第二十二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  

第二十三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第二十四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家用汽车产品证明。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退货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者退货的,发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自收到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者未按本规定负责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二十七条 消费者遗失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的,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在接到消费者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消费者向销售者、生产者申请补办三包凭证后,可以依照本规定继续享有相应权利。  按照本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后,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汽车所有权转移而改变。

第二十八条 经营者破产、合并、分立、变更的,其三包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包期内退换车需要折旧费吗

太平洋汽车网根据三包法相关条文规定:第二十五条,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折旧费计算是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的一项极为重要内容。所谓折旧是指将某一资产的价值,在一定时间内,以某种方式逐年分摊掉,每年冲销的费用是从税前收益中提取的。借助于折旧回收投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回收投资的账面值,另一一种是回收投资的全部现时价值。折旧具有如下意义:

1)折旧是收回投资的最根本途径:

2)折旧是年度经营成本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3)折旧影响企业应付所得税款:

4)折旧是估计企业经营受通货膨胀影响程度的重要指标;

5)折旧费是企业内部积累资金的主要来源;

6)在经济分析中折旧费是构成投资过程现金流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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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汽车三包需要另外收费吗

不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起草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汽车“三包”规定,退、还汽车要收取折旧费或合理使用费,违反了上述原则,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

如果卖方说明缺陷,只能免除缺陷,不能免除整车。

1.合理确定汽车易损件目录。

《意见》指出,《征求意见稿》没有公布汽车磨损件目录,现在有些厂家把整车所有可以转动的零件都列为磨损件,显然不合理。用于轮胎、雨刷等备件。,这些无疑都是磨损件,如果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厂家和销售商都必须也应该承担“三包”责任。

应该缩短提供备用汽车的有限时间。

2.《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包括修理零配件的等待时间,超过5天的,修理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零配件或者给予合理的运输费用补偿。”《意见》指出,提供备用车需要5天以上,时间太长。因为汽车三包期间的质量问题是经营者的责任,他们的故障已经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所以所谓的五天期限需要缩短。

3.免费退车计算实际里程更合理。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规定:“国产汽车产品销售后三十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严重安全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由销售者负责免费退货。”《意见》指出,“汽车三包”是以发票为依据的“购车”时间,但消费者提车的时间往往是错误的。再加上验车和上牌,消费者真正开始用车的时间大大推迟。因此,在有限的退换车时间内,要充分考虑这些客观因素。

4.应明确指定质量鉴定的第三方。

《意见》指出,希望汽车“三包”规定能明确指定第三方鉴定机构,举证责任向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倾斜。同时,国家要大力发展第三方鉴定机构,解决目前存在质量问题却无从鉴定的困境。

5.避免重复修复同一故障。

在《征求意见稿》第三章中,修理者的义务应参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货币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规定修理后的产品可以正常使用30天以上,避免同一故障重复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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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

不用另外付费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三包法有效期、7天退换车标准、60天(或3000公里)退换车标准、三包有效期内退换车标准、不适用的退换车标准。

一、三包法有效期

根据新三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汽车三包有效期不能低于2年或5万公里,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其中有效期和保修期是根据购车发票或提车日期进行计算的。

二、7天退换车标准

根据新三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计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三、60天(或3000公里)退换车标准

根据新三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计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四、三包有效期内退换车标准

根据新三包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汽车出现以下情形时,消费者可以凭借购车发票、三包凭证申请退换车辆: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按此规定退换货时,用户需要向商家支付汽车产品使用补偿费:补偿费=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n,其中使用补偿系数n不得高于0.5%。

2、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五、以下情况不适用退换车标准

如果在买车60天(但超出7天)或3000公里内,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只能够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并不能申请退换车。

文章标签: # 三包 # 汽车 # 产品